8月15日,河北元氏县苏村乡孔村65岁老农刘山林,因在元氏县苏村派出所讨要捕兔器,与苏村派出所民警发生争执死亡。据死者家属介绍,死者身上有多处伤痕,家属怀疑死者是被殴打致死,但至今相关部门未给出说法。8月20日,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元氏县公安局接受了家属的尸检申请。
8月20日,记者见到了死者家属,据其介绍:2012年11月份,死者刘山林去苏村乡鹿台山用自制的捕兔器捕野兔,苏村乡派出所民警发现并现场没收刘山林的摩托车、手机及捕兔器等物品。刘山林在缴纳2000元罚款后(未开票),摩托车手机被取回,捕兔器没有给。随后,派出所焦姓民警又向刘山林索要两条烟,刘山林被逼无奈宴请该所民警,民警答应返还捕兔器,但之后民警出尔反尔,拒绝返还捕兔器等物品,经刘山林多次索要,一直未果。
2013年8月15日上午10时许,刘山林骑摩托车再次到苏村乡派出所,索要捕兔器,从此一去无归。
中午12时左右,刘山林家人接到村干部通知,让家属去南佐镇医院,在医院的病房,家属发现刘山林已经去世多时,身体有明显擦拭过的痕迹,但仍然很明显看出身体有多处伤痕:牙齿脱落,嘴角流血,腿部伤口累累,浑身淤青,就连担架上都是血迹斑斑,为保留证据,刘家人拍摄了死者伤情照片。
刘家女儿称:眼看刘山林在派出所已经不行了,派出所急忙找到苏村乡医院的一名医生曾到派出所为刘山林诊治,刘家与该医生核实后得知,刘山林在派出所已经没有脉搏和心跳,大约在中午11时左右,刘山林被送往元氏县南佐镇医院。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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