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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少年撞人致人死亡获刑四年

时间:2013-10-11 14:34:02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唐梦
导读:18岁的潘某吸食毒品后,在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驾车冲破公路隔离护栏,撞倒路人麦某并致其死亡。迷糊中潘某逃离现场。近日,高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潘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毒驾少年撞人致死 获刑4年

  法院判赔近60万

  18岁的潘某吸食毒品后,在出现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驾车冲破公路隔离护栏,撞倒路人麦某并致其死亡。迷糊中潘某逃离现场。近日,高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潘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高明区的潘某带着女友李某到KTV玩,朋友招呼他们进到一个包间。里面有二三十名男男女女,有的在喝酒,有的在用吸管吸毒,唱唱跳跳,十分热闹。朋友拿了“K粉”过来,潘某一开始放在奶茶里喝,后来干脆用鼻子就着吸管在台面上吸进去,过一会儿就觉得头晕得厉害。李某也吸食了一些。

  玩到第二天凌晨4时左右,潘某晕得难受,就驾车带着李某离开。李某上车后就睡了。潘某迷迷糊糊地打着方向盘,心头乱跳,弄不清楚走的是哪条路。行至高明区文明路与文化路交汇处路口时,潘某撞开了路中心的隔离护栏,继而撞倒站在路口的中年妇女麦某并致其死亡。在意识迷离中潘某继续驾车前行,累极了才停下车昏睡过去。

  高明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对其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被害人麦某生前十分辛劳,因丈夫早逝,她独自抚养两个儿女,还要照顾年过八旬的老父亲。麦某不幸丧生后,其家人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经过审理,高明法院对民事赔偿部分作出判决,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12万元以外,潘某仍需独自赔偿59.866545万元。潘某家人东拼西凑拿出1.5万元后,面对巨额赔偿也只能是一筹莫展。(记者 唐梦 通讯员 李莎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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