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新农村建设、小额贷款和三户联保的政策出台与推行,部分群众纷纷向农业银行借款,用于农业开发或经营,由于经营不善,大量借款期限到达时,许多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干脆拒不偿还,造成银行资金难以回笼。于是永福县农业银行将这部分债务人起诉到法院,但判决生效后,偿还的借款人数仍然微乎其微。为此,广西永福县农行申请法院对这部分人强制执行。
永福法院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从四个方面入手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活动:一、“以点带面,重点执行”的工作思路展开工作,针对有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钉子户”作为重点执行对象。二、由执行局牵头,法警队配合协助,展开一次大规模的清理工作。三、充分使用强制手段,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方式,查清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四、加大宣传力度,走村下户到每家进行说法教育,全力推动清欠工作。
通过专项活动,使被责务人迫于社会与法律的压力,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自今年6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至今已清收回笼到位资金20余万元,冻结当事人在各银行的在帐资金10万余元,有力的震慑的债务人,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讯员 黄海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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