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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检察院用“八条禁令”净化干警“三圈”

时间:2013-11-13 16:30:2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陶鸿 郑文喜
导读:近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下发的《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规定,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检察干警严格遵守,令行禁止。

  近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下发的《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规定,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检察干警严格遵守,令行禁止。该院通过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空间,对干警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加强进行监督,构筑起“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确保检察干警八小时外不惹事出丑、不违法犯罪,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净化工作圈”。在办公大厅显示屏幕上循环播放行为禁令内容,院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时对检察人员执法监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规范完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洁从检规定,严防私用检察权、滥用检察权,确保检察干警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净化社交圈”。要求全院干警在日常社交中多结交情操高尚的良友和诤友,远离品质低下的损友和庸友,绝不跟别有所图、不三不是的人交往。严禁干警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防止沾染不良习气,诱发违法犯罪行为。  三、“净化生活圈”。 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建立家庭和单位定期沟通反馈机制,积极净化家庭环境,营造良好家风,请干警家属对干警吹“枕边风”,念“廉洁经”,帮助干警强化对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认识,密切监控干警八小时外行为举止,使检察干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 (通讯员 李陶鸿 郑文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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