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最高法副院长南英在25日举行的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各级法院和广大刑事法官要深刻认识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的意义,积极稳妥推进。
我国自2010年开始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总体效果良好。南英要求,各级法院要准确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量刑公正。上级法院要切实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量刑规范化全面稳妥推进。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要逐步扩大量刑规范化的罪名和刑种。要进一步深化对量刑方法、量刑基准、量刑机制、量刑程序等问题的理论研究,推动实践的发展。(王逸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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