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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司法局全力打造便民利民服务窗口

时间:2014-01-20 17:05:3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吕宁
导读:为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服务窗口建设,极大的方便了办事人员,使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一站式”法律服务。

  为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山东省德州市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服务窗口建设,极大的方便了办事人员,使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一站式”法律服务。

  强化窗口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市司法局选拔系统和行业内的优秀人才到窗口工作,全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并具备丰富的法律服务行业从业经验,能够全面准确地解答各类法律咨询。现有的三个服务窗口,具备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全部的法律服务功能。对于具体的法律服务事项,能够现场办理的,马上办理;不具备现场办理条件的,给予明确答复,并详细告知当事人如何办理、去哪办理。受条件所限,窗口的公证业务不具备现场出证条件,为方便当事人,窗口在受理公证业务后,由专人将材料送回公证处,出证后再带回窗口,然后通知当事人领取。

  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服务效能。制定了来信来电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相关表格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利用宣传册及法律服务事项“明白纸”,及时公开办事流程、完成时限以及业务范围、办理业务手续须知、办公电话以及咨询投诉电话,为当事人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对业务中专业性较强的术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清楚;对年纪较大的当事人,耐心解释,直至其完全理解业务流程为止,确保当事人满意。

  降低服务门槛,扩大服务对象。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司法局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了困难群众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和因残疾、严重疾病、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公民,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立即受理;将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户等人群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为困难群众办理公证业务减免收费。

  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服务质量。组织由纪检监察和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定期对窗口进行服务质量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礼仪、行为举止、文明用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用真心、真情、真意服务群众,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 (通讯员 吕宁)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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