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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岳普湖县检察院“三个抓”引领教育实践活动

时间:2014-04-02 11:42:1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徐明亮 张群
导读: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以“四个抓”为引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以“四个抓”为引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提高思想认识“抓”学习。组织开展“三必学”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一是重要党内文件必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人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论述。二是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必学。中央、高检院、自治区、地区检察院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委以及检察系统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三是开展“双语”学。每天早晨组织民汉干警互学语言,进一步提升干警“双语”水平。

  找准问题“抓”征询。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参与调研,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围绕政治坚强,聚焦“四风”方面,通过走访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函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领导“抓”落实。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负责人,要求各科室(局)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狠抓落实,以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活动的成效。(通讯员 徐明亮  张群)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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