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指数,哈密市法院多措并举,提高案件审判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时间。截至7月8日,该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9天,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81.57。
繁简分流,从源头保证效率。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对简单刑事、民事案件进行调解,缩短办案周期。针对各承办法官的业务专长进行分案,使得各承办法官对于手中案件能够得心应手的处理,实现案结事了。
加强流程管理,严控案件延长、中止、扣除。该院审管办对案件的审限进行常态监控,督查室对于处于审限临界点的案件及时敦促承办人结案。严格管理审限延长、中止,必须首先由庭长进行审查,审管办审核,再由院长批准,确保延长审限的必要性。针对部分案件需要公告、鉴定等情况,承办法官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准确的扣减相应审限,避免审限无谓消耗。
推行“审判之星”评比活动,激发工作热情。该院每月通报办案法官的案件审理主要质效指标,同时每季度根据审判管理网络统计数据,设立审判执行管理指标完成“四颗星“,即简易结案最佳星、调解结案最佳星、结案最佳星、实际执结最佳星,以激发每位法官的责任意识,形成全院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加强调解。该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意识,努力践行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今年1至6月,该院成功调解各类纠纷777件,调解率达到27.15%。
该院坚持把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作为提高审判质效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审限管理,处理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推进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运转。(通讯员 孟凡合)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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