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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中院司法技术室开展对外委托工作

时间:2014-10-08 16:09:0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剑锋
导读: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环节中各项工作,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积极转变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思路,以“四个着重”开展对外委托工作,确保司法评估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优质化,为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助力。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环节中各项工作,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积极转变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思路,以“四个着重”开展对外委托工作,确保司法评估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优质化,为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助力。

  一、着重委托前的审查把关。在开展对外委托前重点审查审判、执行部门的移交手续和移交材料是否齐全、委托内容是否清楚、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材料不全,但可以通过提取、收集、补充等方法解决的,向移送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对于不符合对外委托条件的案件,积极向审判、执行部门说明理由。

  二、着重参与调解。加强与审判业务部门的沟通,了解当事人的委托鉴定目的,鉴定启动前告知当事人鉴定风险告知制度,配合审判部门积极参与调解,尽量使部分不必要做鉴定、评估的纠纷通过其它合理方式解决,节省诉讼成本。

  三、着重规范委托程序。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和《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选择鉴定机构的案件和执行中需进行评估、鉴定、拍卖的案件,统一由中院司法技术室通知双方当事人采用随机选定的办法确定,并邀请院纪检、监察人员、承办法官到场进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对已进行委托的案件,及时跟进了解评估、鉴定、拍卖工作开展进度,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鉴定机构科学、公正、及时出具鉴定,为案件的审理、执行提供科学有力的依据。

  四、着重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室人员对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法院开展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工作的最新法律法规等进行认真的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准确把握委托司法评估、鉴定、拍卖工作新动态,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力求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通讯员 张剑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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