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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某乡镇社区服刑人员郑某某因犯窝藏罪被判管制六个月,并到乐陵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 近年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打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作来抓,2012年以来共受理未成年刑事呈捕案件2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人,不批准逮捕8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9案3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6案33人,附条件不起诉3案3人,开展社会调查16次,走进校园法制宣传6次,开展模拟法庭两次。 3月17日上午,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民警经缜密工作、耐心教育,成功规劝一名涉嫌合同诈骗网上逃犯岳某某(男,33岁)投案自首。 3月3日,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在日常网络监控巡查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小城故事春天”在五莲吧发帖《兄弟们,新疆维族杀汉人,就是赶走汉人,有种的去新疆杀维族流氓》。 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工作宗旨,把有关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案件和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的有效执行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3月20日,新疆哈密市法院机关党委收到结对共建的文化路社区下发的“任务书”,法院81名在职党员根据社区统一安排,确定每名党员包3户居民,从日常生活、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多个方面,发挥好帮带、监督作用。 3月11日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法律进寺庙”相关工作,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在圣水寺召开“六五”普法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推进会。 近日,疏附县人民法院为扎实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提出“早准备进入状态快、早学习理解要求深、早认识弯路走得少、早行动实际效果好”的要求,积极克服本单位当前下乡人员多、办案压力大、维稳任务重的实际情况。 3月18日上午,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广纳良言,来自团委、工会、教育、妇联、社区等行业的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欢聚一堂,大家畅所欲言,献谋献策。 为全面提升地区群众消费者权益意识,普及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树立尊重《消法》、尊重消费者权益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月15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 山东省宁津县司法局津城司法所紧贴发展中心、回应群众需求,在街道、社区创新设立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法律诊所”,通过门诊、会诊、义诊“三诊联动”,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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