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垦利司法所通知街道某村的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和张某,让他们对自己在垦利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内在思想和生活等方面进行书面总结。为下一步的解矫工作做好准备。
今年以来,垦利司法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人员的解矫工作。始终坚持解矫工作的程序化运作,在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内,督促拟解矫人员写好书面总结,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矫正期满后及时向矫正人员作出公开解矫宣告,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向本地公安、检察机关及原判决(执行)机关送达《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 同时确保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衔接。在矫正人员解矫后,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指定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措施,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半年来,垦利司法所严格按照规定解矫社区矫正人员3名。无任何重新犯罪的发生。(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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