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益教育

山西朔州应县交警将窗口服务“搬上”微博

时间:2013-06-11 10:54:0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郑霞 张爱平
导读:近日,记者在采访中无意听到一些市民称赞“应县交警”微博“内容很实用,很好看!出于好奇,记者登录“应县交警”微博,发现创建仅一年多的应县交警微博,“粉丝”已经超过一万人。“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无意听到一些市民称赞“应县交警”微博“内容很实用,很好看!出于好奇,记者登录“应县交警”微博,发现创建仅一年多的应县交警微博,“粉丝”已经超过一万人。“微博宣传效果如此明显,彼此沟通又十分便捷,为什么不把交警窗口服务搬上微博呢?”

    2012年,一名到应县交警大队服务窗口咨询车辆上户办理问题的市民随口说了一句,应县交警大队窗口服务人员却记在心里,回去便把开设交警服务“微窗口”的想法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于是,经过短时间的认真准备,应县交警“微窗口”正式与市民见面,首篇“车管业务办理指南”以“长微博”姿态登上网络。“指南”内容涵盖了各项车管业务办理条件、办理人所需携带的申报材料以及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与标准,还公布了窗口服务电话与监督投诉热线。需要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市民只要登录应县交警微博,就知道怎么办理、该准备哪些材料,减少了市民往返窗口次数。“指南”一发出,便受到许多群众粉丝,包括其他地域服务窗口的好评,大家一致赞扬“指南”内容的齐全与方便,纷纷转发收藏。除此之外,应县交警微博还及时刊登应县交警工作举措以及发生在应县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新闻事件,在增加微博趣味性、丰富微博内容的同时,还对粉丝起到潜移默化的交通安全教育作用。不少粉丝发表评论、留言,表达对交警工作和所登事件的看法和建议。应县交警大队长马子瑞表示,利用微博提供服务是一项长期工程,他们将发扬公安好作风,一步一个脚印,在网友的支持与监督下,将“微窗口”做精、做实。(通讯员 郑霞  张爱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