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还强调,要加强文艺队伍的学习教育,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军队文艺工作优良传统、职业道德操守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树立德艺双馨的良好形象;落实当兵锻炼和深入生活制度,文艺创作人员每年深入基层部队体验生活不少于1个月;严把文艺队伍入口关,文艺单位调入、招收人员,须严格进行政审和专业考核,政审实行一票否决,政治思想和作风品行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招收,专业考核纪检部门派人监督;建立完善训练、考核和淘汰机制,每年组织对表演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创作人员的创作成果进行评定,考核和评定结果予以公布;规范日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军容风纪检查,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不得称将军或者文职将军,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对未经批准出国(境)演出、违规做商业广告、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的,严格执行处罚。
《规定》对加强和规范为兵演出服务提出具体要求:总政治部歌舞团和各单位文工团每年为部队各类演出不少于100场,总政治部话剧团、歌剧团每年不少于60场,解放军军乐团在完成司礼任务的同时安排时间下部队演出。各文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对所属人员每年为兵演出服务场次作出规定,实行量化管理,年底进行公示和讲评,未完成规定演出服务场次的不予立功受奖、晋职晋级。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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