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3天问责”规定在治污工作中有哪些实际意义?
马军:治理雾霾从长期看还是需要减排,排放量过大是产生雾霾天的主要原因,这是可以人为控制的,天气因素是人为控制不了的,比如低气压等不利污染物扩散的天气出现,不能人为地改变。减排也分长期减排和短期减排。长期减排就是我们做的压煤、总量控制等,短期减排就是现在预测到即将出现不利于空气扩散的天气,就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排放、工地扬尘、运输车辆,工厂暂停生产、禁止焚烧、机动车限行等等措施就要提前布置,有效实施。如果三地可以在这方面联动同步,应该说对控制雾霾产生还是会有效果的。这应该是这个规定的意义,让地方领导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应对,不能等出现雾霾天了再应急。
京华时报:若京津冀其中一地把该做的措施都做了,但受周边城市污染情况影响,出现了连续3天重度雾霾,领导是否也会被问责?
马军:这个将来操作起来应该比较复杂,各地治理大气污染的同时也要借助监督,监督的根本是公开。公开三地最大的污染源,实时发布,让公众看到,是不是在重度雾霾天里这些企业还在排放。国控重点污染源北京占10个,天津31个,河北288个。按照环保部要求,9月这些单位就要公布日均值,明年要按小时公布,这对推进节能减排意义重大。如果领导不想被问责,就应该推动这些信息的公开。(记者 周宇 祝剑禾)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