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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建议恢复五一黄金周

时间:2014-01-09 15:37:20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邹春霞
导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昨天发布的《旅游绿皮书》建议,为应对旅游拥挤,应继续推动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优化,包括增加2-6天法定假日,以期恢复五一黄金周,加长春节放假时间等,以让老百姓能够有更多一些的共同长假日,便于安排与家庭和亲友共享旅游。

  中国社会科学院昨天发布的《旅游绿皮书》建议,为应对旅游拥挤,应继续推动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优化,包括增加2-6天法定假日,以期恢复五一黄金周,加长春节放假时间等,以让老百姓能够有更多一些的共同长假日,便于安排与家庭和亲友共享旅游。

  对于2014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绿皮书》指出,预计今年拥挤现象非但难以缓解,或许还将有更加拥挤的趋势。

  绿皮书指出,旅游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协同努力,推动全国有条件的著名景区研究并制定出自己的扩容建设办法,包括改善交通、增加区内景点、延长游路、增添设施和旅游服务项目,以及改善信息沟通、加强调度管理等,以尽量满足旅游者对著名景区的向往。

  同时,还应鼓励各地选择有条件的非著名景区积极进行环境和服务的优化,每年选择并优化一批条件较好的新老景区,及时以低价的吸引力向本地和全国的旅游者推荐,以期实现对游客的适度分流。

  该报告认为,如果这些改善措施能够在今后得到加强,那么,“近几年内,部分地区的假日拥堵将有可能逐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法定节假日四次调整

  1949年

  政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1天、国庆纪念日放假2天,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7天。

  1999年

  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首次修订,法定节假日由7天增加为10天。五一劳动节由1天增加至3天,国庆节也由2天增加至3天。由此形成春节、五一、国庆三个黄金周。

  2007年

  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第二次修订,五一劳动节恢复至1天假期,将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大传统节日纳入法定节日,分别放假1天,由此法定节假日总数由10天增加至11天。另外,春节假期由农历初一调整至除夕。

  2013年

  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第三次修订,除夕不放假,春节假日恢复2007年之前的从农历初一开始。(记者 邹春霞)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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