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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利益被破坏 谁来买单?

时间:2014-01-16 17:18:43  来源:今日中国论坛  作者:武强
导读:张某某于2011年村委换届竞选为村主任。由于近日私自拆除该村物业管理办公楼一事彻底激起村民民愤,将其推上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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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村支两委的工作制度及主要职责,作为村级组织核心机构,在工作中是相辅相成、密切配合的关系,是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治组织。近年来,国家的惠民政策以及经济的迅猛发展,也切实刺激了农村的发展。在这种大背景下,谁能成为村里的掌舵人成了村支两委每次换届选举激烈竞争的香饽饽。不公平的竞争选举,往往会漫延出诸多社会问题。村干部腐败、村民上访、村民不安定和谐是近年来常常见诸于报端的民生话题。山西省长治市老顶山镇某村村主任张某某只是其中的一个个例。

  张某某于2011年村委换届竞选为村主任。由于近日私自拆除该村物业管理办公楼一事彻底激起村民民愤,将其推上了风口浪尖。村民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映材料称:2013年11月17日,村主任为了开发搞房地产、建小高层楼房,在没有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将村小区物业管理办公楼以及所属建筑配套设施全部拆除,给村集体造成近200万元的经济财产损失。

  事件发生后,村民代表向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报案。接到报案后,郊区公安分局经过周密调查,于2013年12月10日下午对其进行了传讯。随即以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进行了刑拘。令人不解的是刑拘当天晚上,镇政府领导亲自到公安局说情,并于13日下午为村主任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张某某现继续主持村里工作。

  其实早在2013年3月,村民就以张某某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等事向长治市郊区检察院投诉举报。涉及村上账务金额达到4000多万元。2013年9月10日,接到举报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成立督办组驻当地进行彻查。经过近半年的调查,村民却没有等到一个结果。

  2014年1月9日,记者在对长治市郊区公安局的采访中得知:张某某只是一个村主任,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所以检察院的调查已经超出权限。张双海的取保候审符合程序,目前案件还在侦破当中。

  举报材料中还显示,张某某以村集体名义为村里学校购买了商务车一辆,实为自己专车私用,学校从未使用。

  针对张某某事件,负责包村的镇政府副书记接受了记者采访。

  采访得知,镇政府从未得到关于该村村主任的负面反映,所以在平时的监管中有不足之处。关于破坏村集体财产一事也是在被刑拘之后才知道。另外关于公车私用的购买情况、车辆费用的日常支出有待进一步落实调查。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村一级组织得不到很好的诠释,村民没有知情权,更没有参与权在一些农村相当普遍。“村主任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之说假如利用职务之便对社会形成的危害在管理中是否就形成真空地带,地方政府该如何作为,该负什么责任,值得深思。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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