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规范法律援助内部管理,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施五项措施,不断深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完善案件登记审查监管。市中心对法、检、公指定援助的案件和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由窗口人员统一受理、审查、指派,将案件及时录入司法部管理系统,办案人员严格办事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对每个援助案件进行登记造册,由中心主任进行审批,不断完善窗口审批与登记监管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保障审批和登记监管的沟通顺畅和制约有力。
严格考勤登记管理。进一步落实中心考勤制度,制定考勤表,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同时参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指纹考勤登记,外出的援助办案人员要填写外出报告单并由主任审批,开庭的人员,要将办理的案件,在办公室进行黑板登记,杜绝未经审批办理不合理的援助案件。
严格印章使用登记。凡本单位红头文件、重要数据、信息、各类协议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相关介绍信、函件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并登记,详细记录使用公章的人员、时间及事由。
规范办公材料领取。落实节约办公精神,明确办案人员按规定领取办公耗材及办公用品,由专人进行保管,及时进行登记,对领取人、领取时间、领取物品及数额进行详细登记。
完善司法局窗口标准化建设。以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为契机,落实司法局窗口规范化建设,达到一流服务水平,市中心制定《司法局窗口服务手册》包括:工作制度、来访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申请法律援助流程图、法律援助申请范围、法律援助形式、办理公证程序、出证时间、律师值班制度、律师咨询登记制度等。 (通讯员 白云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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