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把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入口关,山东省陵县司法局从规范调查人员、内容、程序、档案四个方面着手,确保“审”、“矫”无缝衔接,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规范调查人员。选配好调查人员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陵县司法局从局机关、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志愿者中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30名人员组成陵县社区矫正判前评估团。
规范调查内容。工作中坚持全面调查原则,详细调查被评估人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日常表现、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社会关系、人际交往、犯罪原因、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听取受害人及其家属、被调查人原单位或村(居)委员会、当地派出所对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以及适用社区矫正的看法意见等内容。
规范调查程序。陵县司法局规定在接到法院或监狱的委托调查函后首先做好登记,之后从县社区矫正判前评估团中选取3人组成评估小组。两个工作日内到被评估人居住和工作地调查走访,按要求完成规定调查项目后,对调查收集的资料统一进行整理,对调查结果进行充分论证,两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并提交委托的人民法院或监狱。
规范调查档案。为促进判前社会调查评估客观公正,陵县司法局将在评估调查中的委托调查函、调查笔录、村(居)证明、派出所证明等所有资料,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整理归档,以备后查。(通讯员 夏爱芹)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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