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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或实行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

时间:2014-06-12 17:34:32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陈立志
导读:为推进国家级生态县,湖南省南县或于今年实行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旨在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切实将机动车污染防治作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内容。

  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实施城乡机动车尾气年检和抽检制度是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为推进国家级生态县,湖南省南县或于今年实行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旨在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切实将机动车污染防治作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内容。

  本着“方便群众,就近利用”的原则,南县拟在现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内配套建设机动车尾气检测站1个,并完成试运行。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标志管理、交通管制等工作。根据现有机动车保有量,按每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年检测1万辆轻型汽油车设计,拟建2条轻型汽油车、1条重型汽油车和1条柴油车检测线。

  据了解,南县机动车尾气检测运行管理,拟采取“政府确定委托社会化检测机构检测、环保部门核发环保标志”和确定委托社会化检测机构,“部门推荐、政府确认”模式。成立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的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部署、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相关工作。(通讯员 陈立志)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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