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民政工作。通知要求,及时帮扶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广泛开展节日走访慰问、专项帮扶、送温暖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两节期间物价波动情况,做好应对预案,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通知要求,加强节日期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强化供养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确保特困人员安全、温暖、祥和过节。加大对困难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及时帮扶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底线。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挨饿、不受冻。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节。及时足额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抓紧发放到位,特别要关注交通不便、边远和偏僻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对于冬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全力推进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抓紧施工,力争春节前完成重建任务;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棉帐篷等多种方式,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可能引发灾害的天气过程,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会商研判,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提前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救灾装备、避灾场所等各项准备。发生重大灾情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配合有关部门提前转移处于危房、危险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可能受到灾害影响威胁的群众,迅速启用避灾场所,安排下拨救灾资金物资,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严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切实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督导落实,安排专门人员对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其中需要地方配套列支的资金要及时安排到位;对不按规定标准兑现待遇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予以补足,确保抚恤补助优待金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优抚对象手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和走访慰问活动,尤其要加强烈士遗属家庭精神慰藉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军队有关方面走访慰问军休干部,对住院、生活不能自理、伤残的军休干部,给予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组织好节日期间军休干部文体活动。
通知还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安全管理和矛盾排查化解,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力度,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通知特别强调要严格恪守廉洁纪律,节俭务实做好节日安排。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相互赠送年货节礼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盯紧“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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