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是合江县大力发展的特色农产品,县委县政府更是提出打造“中国荔城•幸福合江”的品牌,由于合江荔枝成熟期晚并且集中,上市时间短,容易导致荔枝滞销,为方便广大果农集中售卖及外商的采购,规范荔枝产品在城区市场的交易秩序,合江县定于2013年 7月4日至2013年8月20日在城区合江果蔬批发市场(合江镇桥凼村)、人和巷(转角店市场背街)、之溪路(光大法律服务所——水务公司宿舍段)、安乐戌街(川南招商城市场步行街)、小桥子街(网吧街)、马街农贸市场设置六个荔枝临时交易市场。
同时,采取四大措施规范荔枝产品在临时市场的交易秩序。一是在荔枝临时交易市场设置期间涉及的街道机动车限时通行,严禁停放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二是进入临时荔枝交易市场的销售者和购买者必须服从管理,自觉进入指定场所交易,不得乱摆乱放,不得场外交易,不得流动经营,不得随地乱扔。三是要求入市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准强买强卖,不准短斤少两。四是对在市场管理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柳健)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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