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益要闻

新疆:主动上交雷管、手榴弹有奖励

时间:2013-07-07 20:10:57  来源:天山网  作者:佚名
导读:  为配合集中收缴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涉恐涉暴宣传品行动顺利进行,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7月2日出台了《关于群众主动上交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及举报相关线索奖励办法》。


  为配合集中收缴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涉恐涉暴宣传品行动顺利进行,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7月2日出台了《关于群众主动上交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及举报相关线索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对群众主动上交爆炸物品的,雷管每枚奖励10元,炸药每公斤奖励10元,黑火药、烟火剂每公斤奖励10元,震源弹、手榴弹、地雷每枚奖励100元。主动上交非生产生活用途大刀等管制刀具和涉恐涉暴宣传品的,参照市场价予以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枪支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至2000元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至10000元奖励。查破重大涉恐涉暴案件的,视情给予5万至10万元奖励。

  据了解,《关于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通告》《关于收缴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的通告》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公告》(通缉令)发布后,社会反应强烈,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疆公安机关已经接到了一些涉恐涉暴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收到了群众主动上交的近千把管制刀具,已有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