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线索,日前,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湖南长沙、上海和河南郑州等地公安机关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依法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现已查明,作为大型跨国药企,近年来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为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等形式,向个别政府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该公司还存在采用虚开增值税发票、通过旅行社开具假发票套取现金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案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涉案数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部分高管和相关旅行社的部分高层人员已涉嫌严重商业贿赂和涉税犯罪。
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行贿案,再一次敲响“洋贿赂”的警钟。这些年来跨国公司轮番登上中国商业贿赂榜单,“戴姆勒案”、“沃尔玛案”、“朗讯案”、“德普案”、“IBM案”、“家乐福案”、“西门子案”、“大摩案”……跨国公司轮番登上中国商业贿赂榜单,发人深省。财富巨头身上发生的商业贿赂事件,一定程度上卸去了跨国公司头上的光环,让人看清了资本为逐利而贪婪,不惜铤而走险的本来面目。而我们在冷眼观看跨国公司的集体性堕落时,又不能忽视两个事实。
一是这些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往往循规蹈矩。为什么同一家公司在不同的国家表现迥异?这是因为,发达国家的严刑峻法,压缩乃至封杀了商业贿赂的空间。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还不完备,这客观上给跨国公司进行商业贿赂提供了可趁之机。第二,盛行于中国商业领域的是“潜规则”:人脉关系决定企业的生存,请客送礼左右竞争者的命运。而面对着这样的商业生态,善于经营市场的跨国公司难免走“公关”蹊径——以这个层面上讲,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恰是入乡随俗。
这样讲并非空穴来风。当一些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被曝光之时,在我国商业界,却不仅没有将此当成警钟,相反更多的倒是对这种行为的辩解,认为商业贿赂是中国经济领域的“潜规则”,甚至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意识如斯,行动必然是向“潜规则”倾斜,又怎么指望这些商界人士去抵制商业贿赂?考量跨国企业在中国行贿事件频发的事实,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也罢,说“篱笆扎紧狗难进”也罢,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警示了我们,用制度堵塞“贿赂门”,清除跨国公司贿赂之风在中国的策应基础,是迫在眉睫之事。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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