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建国今日做客人民网,就最高法近日公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与网友展开交流。张根大介绍说,被执行人纳入名单以后,法院将通过两个途径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是公布;二是通报。
张根大表示,失信被执行人是不讲信用的人,对不讲信用的人要进行信用惩戒。惩戒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布,让大家知道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坏名声,坏名声本身就是一种信用惩戒,属于道德上的谴责,以后被执行人跟其他人做生意,可能对方就会很慎重。这是一种软惩戒。
二是通报,是硬的惩戒,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银行,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由这些机构和部门在招投标、贷款等各个领域对这些被执行人实施限制。(记者 仝宗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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