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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涪城区多方合力 化解纠纷保稳定

时间:2013-07-25 15:52:3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曾琼容
导读: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司法所联合信访办、综治办、基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死亡赔偿纠纷。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乡司法所联合信访办、综治办、基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死亡赔偿纠纷。

  死者王某是绵阳某物业公司员工,任职保安队长。2013年4月27日下午,绵阳某房产公司委托该物业公司安排一名工人对其位于涪城区城郊乡的一处房屋进行返碱刮灰,由房产公司负责支付酬劳100元。该物业公司遂安排其员工王某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王某不幸从2米高的人字梯上摔下致使头部受伤,第二天被人发现后立即送绵阳四〇四医院抢救,因救治不及时,王某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终因治疗无效于2013年6月29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王某的亲属从青川赶赴绵阳,同该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遂要求涪城区城郊乡人民政府出面解决。涪城区城郊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多次向王某的亲属做思想工作,详细解析该事的法律关系,分析调解结案和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各自的利弊,为其计算不同伤残等级的赔付标准,努力消除当事人打算邀约多人把事情闹大的想法,尽力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第一次调解,涪城区城郊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同两家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交涉。由于前期医疗费23万余元已由物业公司在房产公司处借支,现两公司均互相推卸责任,物业公司认为王某是在完成房产公司的雇佣工作期间造成伤亡,应当由房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房产公司认为王某伤亡应当按照工伤对待,与他们无关。针对两公司法律顾问推诿责任的说辞,涪城区城郊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进行驳斥。

  第二次调解,涪城区城郊乡司法所联合信访办、综治办等部门,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的疏导。死者王某家属要求至少赔偿70万元,而两家公司则除医疗费用以外,最多只愿意赔偿20万元,双方因金额悬殊太大而调解无果。

  第三次调解,涪城区城郊乡司法所邀请城郊法庭庭长参与,从法庭审判的角度予以权威解析。经过四个多小时的交涉,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司法、综治、信访、法庭等部门的共同调解下得以化解,既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辖区的稳定。(曾琼容)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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