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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造谣传谣背后充当帮凶个别大V已入警方视线

时间:2013-08-22 14:34:56  来源:中新网  作者:袁国礼
导读:秦志晖资料图片  ‘ “秦火火”和“立二拆四”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后,网络造谣传谣现象引发社会的关注。“立二拆四”创立的尔玛公司

  自诩“第一代网络推手”

  杨秀宇除了将责任推给媒体,他还认为网民也有责任。他称,最开始他的内心是渴望正能量的,“但网民欣赏的口味越来越重,我只能策划炫富的事件,纯粹为了博眼球。”

  杨秀宇还自诩为第一代网络推手,“我觉得自己很有天赋,但没把聪明用在正确的地方”。

  杨秀宇说,他曾经安慰自己“我是一个居无定所的人,这么做也是想获得人们和社会的认可”,他说,自己是想通过炒作挣钱。“我忘了基本的做人道理,真相和诚信是更重要的,在金钱和真相面前,我选择了前者。”

  之前,杨秀宇认为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社会,说一些事情可以不用负责任。他以为自己不是媒体,只是一个普通网民,并没有什么法律来约束他。他也曾咨询过律师,但律师告诉他,国家对虚假新闻的审判没有太多依据,“这让我更加肆无忌惮地制造假新闻”。

  杨秀宇表示,这次被处理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避免他一步一步走向不归路。当他再回归社会的时候,能够诚实地面对生活,不再创造虚假事件。杨秀宇说,他愿意做一个负面典型,希望大家不要像他一样。

  秦火火“谣翻中国”就像在钢丝绳上跳舞

  与杨秀宇低着头接受采访不同,秦志晖面对记者时,不停地看来看去,甚至还带着笑容,表示“全力配合”。在接受完采访时,他甚至还向记者鞠了一躬,并说了声“谢谢”。

  为在微博上火一把起名“火火”

  秦志晖称,他是2010年6月注册的新浪微博,2011年3月开始发微博。之所以起名“火火”,也是为了在微博上火一把。

  对于秦志晖,杨秀宇称,他在公司只待了一年就离开了,因为当时公司裁员,就把他开除了。杨秀宇的这种说法,秦志晖并不认同,他说自己是主动离开的。

  据了解,秦志晖是2010年7月23日应聘尔玛公司,2011年8月份离开。在尔玛公司期间,秦志晖每写一篇400字的短文,能挣到大约30元。其第一年的月薪为2500元,第二年涨到了3500元。

  秦志晖称,他离开尔玛公司,是因为杨秀宇的那一套炒作理论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行业的发展。根据秦志晖的说法,尔玛公司的炒作理论是“三情营销理论”,以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为目的,去吸引人们的眼球,吸引注意力。所谓的“三情”,就是情绪、情感和情欲,这已经成为尔玛公司理念的一部分。

  秦志晖认为,应该通过制造社会热点话题,通过一些人和事的争论,引起大家关注。然后快速增加人气,让自己的微博成为一个平台,然后写小说作品出版,“即使以后不工作了,也能靠写小说挣稿费生活”。

  在离开尔玛公司后,秦志晖又先后去了3家公司,基本上全是传媒营销公司。

  秦志晖曾经供职过华艺百创公司,昨天,该公司的创办人杜子建在微博上称,公司2005年开业时,“秦火火”曾在公司任职,但经十几天观察,发现此人人格有问题,就当即开除,再无联系。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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