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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件呈现“转型”新特点

时间:2013-10-21 16:02:5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孙莹
导读: 前不久,对李某某等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的北京海淀法院,今天发布新的调研结果,指出当前的强奸案件呈现“转型”的新特点,包括强奸主体高知化,强奸对象熟人化、强奸地点住所化、强奸手段软暴力化。

    前不久,对李某某等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的北京海淀法院,今天发布新的调研结果,指出当前的强奸案件呈现“转型”的新特点,包括强奸主体高知化,强奸对象熟人化、强奸地点住所化、强奸手段软暴力化。

  强奸犯罪主体高知化的表现是,截至今年9月,海淀法院审结的58名成年强奸案被告人来看,大专以上占48%;公司职员占比高达75%,其中不乏知名网络公司职员、保险公司部门经理、法律工作者、事业单位员工等。

  他们侵害的对象并非完全不认识,彼此虽不十分了解,但至少二人通过网络或朋友介绍有过接触。通过微信相约、利用合租同一单元房的便利条件、或利用中介的身份以低价引诱,利用职权对女下属实施强奸的屡见不鲜,犯罪地点多选在在住所、宾馆房间;软暴力化则体现在被告人利用被害人熟睡之际,或者是利用迪厅、夜店等娱乐场所,采取灌醉被害人甚至是下药等方式,使被害人不知或不能反抗,有的以相亲为名骗财骗色,有的利用心理医生身份骗取幼女、患心理疾病的女子与其发生性行为。

  调研报告显示,从犯罪成因上看,一方面是网络的发达,特别是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的出现,使陌生人之间的交往变得十分便利,再加上城市白领生活压力较大,部分女性通过网络或酒吧、夜店等方式交友,由于对交往对象的不了解,为强奸案件埋下隐患。

  法官提醒公众,特别是广大女性,鉴于当前强奸案件越来越“熟人化、隐蔽化”,行为人往往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没有明显的犯罪迹象,被害人也缺乏防备心理。所以要谨慎交友,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别是对于不熟悉的异性,交往时要保持适度距离,切勿因一时大意招致祸端。(记者 孙莹)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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