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自2006年将送达工作归口法警队,成立了送达组专门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尽管送达难,送达组的干警们始终坚持以审判大局为重,竭尽全力克服困难,对一些涉农民商事案件加强与当地村委会的联系,依托村干部力量,使送达效率大大提高,进一步创新了司法便民措施。今年1-10月接受送达民商事案件693件,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共计1801人次,平均送达周期只有3.83天,最长送达期限从原先的2个月下降至现在的20天。
一借公信力,变被动为主动。民商事案件的被告经电话联系后能主动签收法律文书的仅占15%左右,大多数案件的被告住所地在农村或开发区。针对这一特点,送达小组克服困难,利用“早去晚归,双休日或午休的时间联系方便”的规律,及时与被告所在的村干部联系,由其出面协调被告主动到法院签收法律文书。
二借知情力,省时又省力。通过向村干部了解被告外出打工等地址不祥的情况,做好相关笔录并在村里张贴公告。
三借亲和力,引路不迷路。送达时最难的是“找人难”,经常发生被告躲、村民避,有了村干部的帮助引路,被告往往能够缓解抵触情绪,送达组也可在短时间内完成送达任务。
四借沟通力,怨气成和气。送达组在工作之余经常向村干部宣传相关法律知识,逐渐提高了村干部的法律意识,然后再由村干部配合法院做好解惑释疑工作,给予被告正确的引导,是被告的拒签率降低了六成。
五借网络力,服务暖民心。法警队送达组建立了村干部 “送达日志联系档案”,实现了整个法律文书送达的动态监督和跟踪,为今后当事人可能产生的申诉、信访以及案件执行、法院回访等情况缩短办案周期提供了可贵基础资料。(通讯员 韩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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