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出“月饼禁令”、“贺卡禁令”后,中央纪委昨天又下发了“烟花爆竹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慰问困难群众不受“禁令”限制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消息,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称,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对违纪行为将“快查快办”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中央纪委对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的举报就采取了快速办理机制。
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11月8日在接受网络访谈时表示,截至10月7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共收到关于中秋、国庆专题举报917件。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工作人员在收到信访举报件当天完成编号、登记、分送工作,各有关业务处收到信访举报件后快速提出办理意见。
许传智说,不良风气积习甚深,改起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完中秋、国庆,再抓元旦、春节,一抓到底。(刘一)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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