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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统计局“五明确”部署2014年执法检查工作

时间:2014-03-04 16:45:05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闫晓溪 马世利
导读:山东省德州市统计局制定出台了《全市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德统字[2014]4号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有效治理统计系统的“三假一虚”现象(假情况、假数据、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不断推进全市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山东省德州市统计局制定出台了《全市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德统字[2014]4号文)。

  一是明确检查目的。进一步了解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规范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行为;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增强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观念,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统计系统的“三假一虚”现象。

  二是明确检查对象。按比例从规模以上企业中抽取工业、贸易、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企业。

  三是明确检查内容。这次统计执法确定了六各方面:检查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设置管理情况;上网设备的配置、使用情况;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建立、管理情况;统计资料的报送情况;各类统计工作制度的建立、遵守情况;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四是明确检查步骤。执法检查从3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按照自查、抽查、处理和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五是明确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认真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各县市区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有抽中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人员要严肃认真对待,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检查不走过场。(通讯员 闫晓溪 马世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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