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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社保局“四作为”完善省级统筹工作

时间:2014-08-20 10:01:4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宋秉红
导读:为贯彻省人社厅《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宁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目标任务,确保省级统筹工作顺利推进。

   为贯彻省人社厅《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宁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目标任务,确保省级统筹工作顺利推进。

  学透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宁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到相关文件后,迅速行动,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省厅具体措施,根据内部机构职能划分,细化责任,要求全局机关干部要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紧扣精、细、深、实四字,抓好16号文件的学习贯彻。

  推进政策宣传,践行为民服务。通过张贴、发放、LED电子屏幕滚动显示文件,及时应用网络、电话、电视等方式让参保企业,个人能及时了解政策。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调研,到基层企业单位走访座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问计于群众、寻咎于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

  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此次完善统筹政策,涉及参保征缴,退休待遇计发等多个方面,我局层层落实分块实施,列出目标任务,责任到人,落实过程实行“消号制度”,防止以“意见”贯彻“意见”,以“文件”落实“文件”。

  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统筹制度时间紧、任务重、事关民生,宁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股室主动对接,加强力量调配,确保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做好配合,提高工作效能。

  按照新的文件规定,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39元,确定2014年缴费基数调整为最低不低于2124(省平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10617元(省平工资的300%)。(通讯员 宋秉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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