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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法院:传达四中全会精神

时间:2014-10-28 14:21:3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魏芸
导读:10月24日下午,哈密市人民法院召开中心组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黄永军同志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全体干警树立起法治理念,把为民司法的宗旨进一步加强,并实到每一个当事人身上,反应到每一个案件当中。

   10月24日下午,哈密市人民法院召开中心组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黄永军同志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全体干警树立起法治理念,把为民司法的宗旨进一步加强,并实到每一个当事人身上,反应到每一个案件当中。

  黄书记原文传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公报、《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和《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两篇文章。强调全体干警都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书记强调,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二字是亮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层法院要发挥好基础作用。黄书记要求该院全体干警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法治精神同当前法院工作相结合,渗透到审判、执行、信访、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黄书记还要求,这一个时期,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中心组会后,各个庭室要掀起学习热潮,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的交流。让干警们通过学习,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通讯员 魏芸)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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