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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县法院“四项要求”改进工作作风

时间:2014-10-30 10:46:35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马延鹏
导读:新疆塔什库尔干县法院以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多次召开党组、院务及全体干警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地委和县委相关规定精神,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

   新疆塔什库尔干县法院以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多次召开党组、院务及全体干警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地委和县委相关规定精神,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

  一要求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良好司法作风的养成,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求严肃纪律作风,加强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三要求勤俭节约,勤俭办事,节省开支,今后在接待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所有接待均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

  四要求严禁干警驾驶警车外出游玩,走亲访友,参加婚丧嫁娶活动;严禁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店、歌舞厅、餐饮、娱乐场所及夜间停放在大街小巷;严禁酒后驾车和非执行紧急公务使用警灯;严禁利用公款吃喝玩乐;严禁参与赌博活动,违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通讯员 马延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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