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和职业形象,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对两级法院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执法作风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督查。
细化督查事项、严格落实到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审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和自治区高院审务督查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审务督查事项,明确职责,并把我院“访惠聚”工作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对下派住村干警进行严格管理,确保督导工作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形式多样,灵活督查方式。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督查方式。在督察工作中,纪检监察处积极与政治部、审管办等部门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在不打招呼情况下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通报问责,强化责任意识。督导组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掩饰,不内部消化,原原本本地以《审务督察工作通报》的形式通报地区两级法院。今年以来,共下发审务督查工作通报14期。
通过深入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地区两级法院的司法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改进,司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通讯员 何卫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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