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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环保局“四举措”、“四加强”改善城市环境

时间:2014-11-03 11:27:2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王嫦英 易盛武
导读:为进一步改善福泉市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按照省、州“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福泉市环保局“四举措”、“四加强”改善城市环境。

   为进一步改善福泉市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按照省、州“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福泉市环保局“四举措”、“四加强”改善城市环境。

  “四举措”:即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贯彻执行项目审批“六个一律”,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二是坚决查处违法建设项目。采取现场监督检查、走访乡镇办事处、咨询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等方式,对辖区内项目建设进行摸底排查,调查各企业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三是对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久拖不验、“三同时”不落实等项目,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及时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对危害环境的予以处罚和打击。四是成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小组,由公、检、法等多家部门组建生态环境执法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即一是加强环境现场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巡查,督促辖区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加强煤矿企业限期治理督促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完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帐;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对非法建设项目一律予以打击;四是加大城区大气环境执法监察,确保城区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截止10月20日,福泉市环保局已督促完善环评审批手续项目37个,环评执行率达95%,“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下达限期治理14个,淘汰企业11家,关闭企业11家,处理群众热点、难点问题30余件;日常巡查企业400余次,出动1000余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件,处以罚金29万。(通讯员 王嫦英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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