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年尾,为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进一步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以“案结事了、节约资源、促进和谐”为立案工作目标,着力化解年底群众“立案难”问题。
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对涉及弱势群体和涉农案件,尽量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分案、当天排期,当天移送审判庭,减少立案滞留。
同时,塔县法院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受理的案件除法律规定必须适用普通程序的以外,优先考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节约审判资源,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目前,该院没有存在“立案难”现象,年底立案工作呈现出快捷方便、合法有序的局面。(通讯员 木塔里甫)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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