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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中院:“五规范”助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时间:2014-12-09 10:27:4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王晓艳 李伟
导读:自今年1月1日起,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带动各基层法院启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公开、文书公开、结果公开”,有效加速司法公开的进程,顺应了“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成为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开的平台。

   自今年1月1日起,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带动各基层法院启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做到“审判公开、程序公开、文书公开、结果公开”,有效加速司法公开的进程,顺应了“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成为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开的平台。

  规范加强制度建设。该院制定出台裁判法律文书公开规定,严抓管理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要求文书生效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布上网,对当事人信息的技术处理进行明确规定。

  规范落实公开责任。该院指定审管办负责管理落实,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逐月通报,对未完成部门进行跟踪督促,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庭室及法官个人目标管理考核,以引起业务部门和法官的重视。

  规范文书制作水平。该院以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查、评比,上网裁判文书抽查、互查等活动为契机,鼓励法官互相研讨学习裁判文书制作的方法。还对裁判文书制作提出了具体标准,确保“晒”到网上的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经得起考验。

  规范文书审批程序。该院规定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层级审批制度,凡上网公示的法律文书须经庭、局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规范问题进行整改。针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存在的问题,

  该院审管办在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基础上,定期发布专项通报,并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

  据统计,今年1-11月,该院共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25篇。(通讯员 王晓艳 李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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