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日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行动计划》提出,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