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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五项措施落实司法责任制

时间:2015-06-04 15:44:0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郑娇
导读:自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以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积极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取得初步成效。

   自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以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积极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取得初步成效。

  2015年6月1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王书记召集全体干警召开会议,会中强调:“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五项措施,促进落实司法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和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司法改革要求,深化法院内外对司法改革的认识,营造法院内部支持、拥护、理解司法改革的氛围,推动形成支持、理解、认同司法改革的外部环境。

  加快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转变法院内部审批制、行政化观念,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修改办案流程、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规范、修改文书格式、签批程序,切实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强化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杜绝形式化合议。

  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依法严格规范庭审,适应和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案件可能大幅增长的形势,深入总结庭审、合议经验,提高当庭宣判率,同时加强立案调解,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高法官办案质量和效率。

  积极向县委政法委反映,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推动司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尽快成立遴选委员会等,为有效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保障。

  加强对兄弟法院的学习力度,认真总结,自身积累创造经验,扎实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形成一批契合实际、能够提供借鉴、适于自治区、乃至全国推广的基层经验。(通讯员 郑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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