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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新兴镇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

时间:2015-06-08 12:38:15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屈敬东
导读:为进一步促进新兴镇正风肃纪工作,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召开相关会议,全体领导干部在会议上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深刻领会了规定精神。

   为进一步促进新兴镇正风肃纪工作,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召开相关会议,全体领导干部在会议上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深刻领会了规定精神。

  规定强调,党员干部原则上一律不得操办除本人、父母、子女以外的婚礼或葬礼,婚礼宴请人数、操办婚事时迎亲车辆等都进行严格规定。葬礼提倡文明简朴,车辆从严控制。干部操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不得收受礼金。

  该镇要求,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及职工要自觉抵制违规操办酒席的不良风气,严禁操办或变相操办除婚丧以外的任何酒席,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正常婚丧嫁娶办酒席报告审批备案制度,提前10天填写婚嫁事宜报告单,向所在单位和镇纪委书面报告相关事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摒弃比阔气、讲排场、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并逐一签订承诺书,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积极营造健康、文明、节约的社会新风尚.凡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后处理,予以公开曝光。凡单位职工违反本规定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个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除此之外,该镇44个村庄都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理事会制度。同时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要求镇纪委在收到实名举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核,对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通讯员 屈敬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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