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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岳普湖县法院诉前调解解民忧

时间:2015-06-26 10:52:3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徐明亮
导读:“法官您好,我要立案!”日前,当事人阿某气冲冲地来到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向法官递来诉状材料,声称买某撞了车不赔偿,要告状。

   “法官您好,我要立案!”日前,当事人阿某气冲冲地来到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向法官递来诉状材料,声称买某撞了车不赔偿,要告状。

  法官接过阿某的诉讼材料,认真细致地听完了他的叙述。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2015年4月18日,阿某驾车与儿子一同前去麦盖提县,由西向东行驶至岳普湖县某乡路段时,与左转弯待行的买某发生车辆剐擦,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买某负全责,阿某无责任。在交警大队民警的调解过程中,由于阿某的儿子骂了买某,买某以此为由拒不赔偿,导致双方不欢而散。阿某气不过,就来到法院准备起诉买某。

  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法官对阿某进行了安抚,并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争取尽快将矛盾化解。6月15日,法官在调解室对双方进行了“圆桌调解”。调解伊始,双方“火药味”正浓,言辞激烈,互不相让,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引导双方“排毒”,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不良情绪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买某同意向阿某支付赔偿费用2760元,并当场履行。

  “没想到法官的办案效率真高,也没想到没花一分钱,我的事情就解决了,并且只用了2个小时,真是解民忧啊!。”事后,阿某感慨万分。这只是该院开展诉前调解化纠纷一个小小的缩影。

  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高丽萍说:“从今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呈增多趋势,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这样既有利于便捷快速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又能减轻群众讼累,也有利于法院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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