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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三强化改进司法作风

时间:2015-07-08 11:16:2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梁红柳
导读:司法作风的好坏不仅是法院形象问题,而且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近日,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院党组对司法作风改进提出“三强化”。

   司法作风的好坏不仅是法院形象问题,而且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近日,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院党组对司法作风改进提出“三强化”。

  三强化:即强化干警服务、群众、学习三个理念。

  强化服务理念。对于前来立案登记的当事人,把立案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一一以“点菜”的方式勾出,指导当事人准备好立案所需的材料,对立案登记时缺少的材料也一次性告之,尽量不让当事人多跑路;将各类诉状、执行申请书等文书的范文放置在立案大厅的醒目位置,为不清楚如何写诉状或执行申请书的当事人提供参考。

  强化群众理念。群众利益无小事,诉至法院的纠纷,虽然很多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小事,但这些小事就是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是群众可感知、最在乎的利益。在工作中,要求摆正法官同当事人的关系,强化公仆意识,做到严格执法与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相统一,做到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和人民满意。

  强化学习理念。坚持定期举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充分发挥好大讲堂的作用,提高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办好案件、干好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切实提高审执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通讯员 梁红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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