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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东头司法所"四字"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时间:2015-07-14 11:26:32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马文龙
导读:近年来,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司法所探索“四字”工作法,即“符深严实”,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管质量。截至目前为止,辖区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现象。

   近年来,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司法所探索“四字”工作法,即“符深严实”,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监管质量。截至目前为止,辖区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现象。

  社区教育要“符”。对社区服刑人员宣告入矫后,工作人员根据每一名服刑人员的个案特点、心理认知、生活状况,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计划和措施;社区教育以法纪和道德教育为主,并结合时事政策、就业创业,不仅使其明确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端正态度,还要提高他们对社会和生活的适应能力;教育形式多样丰富,借鉴影视、飞信等媒介形式,教育内容通俗易懂,选取内容典型、贴近农村实际的案例,且富有警示性和吸引力,既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又使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矫正管理。

  思想交心要“深”。在社区服刑人员第一次报到时,注意询问和谈话的技巧,避免触及敏感点,重点打消其疑虑,建立基础互信。在日常矫正过程中,积极开展与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的谈心活动,鼓励其主动说,找到造成其错误认识乃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根源,使之知其罪过,消除对法律的抵触和误解;以其身边、典型的案例,谈法律讲教训,使其多角度看问题,从而认罪伏法,迷途知返;谈未来看前途,让社区服刑人员热爱生活,看到出路,看到希望;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心理动态,促使他们自觉养成定期汇报思想的习惯。

  监督管控要“严”。依据初期和阶段性的评估结果将社区矫正人员划分为宽管、普管和严管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定级管理;在日常监管中实行“四个一”管控措施,即每周一记载、每月一学习、每月一走访、每季一总结考评;严格落实日常管理措施,不让其找借口、钻空子、偷小差,奖惩严格,赏罚分明;在落实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人性化管理,避免影响其生活和工作,造成心理负担。

  记录考核要“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记录造册要“实事求是”。在认真做好矫正对象工作台账记录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坚持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对他们的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和生活关系方面做好详尽的记录,制定科学的矫正方案,为开展矫正工作、提高矫正质量积累第一手资料。在管理机制上,纵向上发挥县、镇、村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落实到基层,管理到个人,横向上协调公、检、法、司工作措施,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实现数据一致、步调一致,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讯员 马文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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