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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襄城区检察院三项举措推进双微平台建设

时间:2015-08-18 16:49:5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霄月 刘洋
导读:近年来,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不断更新宣传理念,积极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模式,持续加强“双微”平台建设,以“指尖上”的检民互动,提升“微能力”,拓展“微服务”,拉进“微距离”。

  近年来,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不断更新宣传理念,积极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模式,持续加强“双微”平台建设,以“指尖上”的检民互动,提升“微能力”,拓展“微服务”,拉进“微距离”。

  重建设,抢占“双微”发展新高地。

  思想认识上的不足,是影响“双微平台”阵地建设的第一道障碍。为此,襄城区检察院党组要求技术部门迅速开通“襄城检察”微信平台及腾讯、新浪上的官方微博。十名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开通了个人微博、微信,带头关注“鄂检在线”、“襄阳检察”、“襄城检察”等微信、微博平台,利用业余时间在微博、微信上与干警们交流、“互粉”。藉此,全院56名在职干警在一周时间内全部开通了个人微信、微博,关注了“双微”官方平台。为确保干警不仅能用更要会用“双微”平台的能力,发出“微时代”的检察好声音,2015年以来,该院开展每月一场的 “双微”写作促进会,迄今为止已开展了八期。如今,该院涌现出一批善于捕捉闪光点的“微”文高手,创作了《检务督察室主任的一天》、《用真情书写生命的彩虹》等“微”文,展示了该院“道德模范”杜涛、陈勇等同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截止七月初,该院利用“双微”平台共发布微博1632条,发布微信190期,拥有粉丝303人。

  抓管理,唱响“双微”媒介主旋律。

  在加强“双微”发声建设的同时,在如何唱好检察主旋律这一问题上,该院一是根据《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微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该院实际,制定了《襄城区检察院微博、微信管理办法》,明确了“双微平台”的工作宗旨、工作内容、责任主体、职责定位、审批程序及保密要求。同时制定了《襄城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落实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问责追责办法》,将“双微”平台信息撰写作为一项硬任务分配到各部门,细化任务数量、时间节点及未完成任务的惩罚措施。二是组建检察微博、微信管理员团队。团队包括一名专门负责后台技术维护的技术人员,一名专门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政治处干警,19名专门负责信息撰写、报送工作的青年干警。该院党组要求这19名干警每周必须报送二至三条的原创信息,做好检察微博、微信更新工作。三是探索实训模式,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针对干警在应对负面涉检舆情等方面,经验不足的现状,该院积极探索实训模式,通过情景模拟,让干警在模拟突发事件酝酿、发生、处理的过程中,学习到应对网络舆情方式、方法。以制度促规范,不断强化日常管理与教育,使该院的“双微”平台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担当了检察机关对外良性互动的窗口,既传递了主流价值观,又得到了不少网友点“赞”。

  强服务,扩大“双微”平台影响力。

  不断推广“双微”平台,充分利用平台与听众交流互动,是拉近检民“微距离”,提升该院“双微”影响力。一是利用“双微”平台充分宣传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新闻动态、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典型案例、党风廉政等相关信息,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课、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新农村建设以及道德讲堂等活动,向干部群众介绍“双微”平台的功能,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关注该院的“双微”平台,将官方微博、微信向社会推介出去。二是将微博、微信二维码印制在该院的宣传手册、文明宣传展板上,利用该院驻社区检察服务站这一平台,向社区居民推介,鼓励社区居民积极运用“双微”平台进行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使社区居民不出家门口就能表达诉求。三是年初该院借“两会”召开之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700余人,推荐关注“双微”平台,利用该平台发布了关于规范司法行为调查问卷,就“您对我院干警规范司法行为和办案纪律规定状况的总体评价”、“您认为检察机关有哪些不规范的司法行为?有哪些行为影响司法公信力?”等20个重点问题征询意见。收到“双微”平台回复630余份,收集意见和建议60余条。四是每月进行一次优秀“双微”信息员评比,根据该院制定的《襄城区院优秀微文评分细则》,按照内容是否充实、逻辑是否清晰、结构是否严谨、见解是否独特、情感是否真实、语言是否优美等多个项目一一评分。对于报送信息质量高、数量多的信息员,给予一定精神、物质奖励,从提升“双微”信息质量、数量上服务受众信息阅读感受、阅读质量双提升。(通讯员 张霄月 刘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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