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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县法院五举措解决未结案件积压问题

时间:2015-10-09 13:17:3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田源 仝艳荣
导读: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法院针对目前收案数量大幅增加、办案压力增大的情况,积极谋划,增强效率意识,多措并举,大力解决未结案件积压问题,审执工作平稳运行,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法院针对目前收案数量大幅增加、办案压力增大的情况,积极谋划,增强效率意识,多措并举,大力解决未结案件积压问题,审执工作平稳运行,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认真排查,摸清现有积案底数。按照审限时间进行排序列出清单。对审限超过三分之二,即简易程序超过两个月、普通程序超过四个月的,进行临近审限提示。超过审限的案件承办人要逐案向分管院长写出书面说明。对个别超过十八个月的向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审委会逐一研究分析,因案施策解决。

  优化资源配置。推行案件分流。将案件分流到案件相对较少的审判庭进行审理,强化部门协作,鼓励各业务庭相互调剂案件。不断充实一线办案力量,积极鼓励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与各审判业务庭、基层法庭对口结合直接办案,截止目前,共有14名综合部门人员参与到审判工作中,审理案件300多件。新进人员、业务骨干均优先补充到案件多、压力大的部门,尽可能减少积案的进一步增加。

  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一审民商事案件在立案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刑事案件试行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严格监督简易程序案件变为普通程序的情况,对于确需转为普通程序的,经庭长研究,写出书面报告,报分管领导决定。

  开展专项活动攻坚。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清理积案专项活动,由审管办、业务庭根据案件未结原因,分类建立管理台帐,明确结案计划、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同时对清积工作进展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适时通报化解进度,消除积案“包袱”,一改案件“边清边积”的被动局面,实现收结案的平衡和良性循环。

  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对于由其他部门调解或处理更有利化解的矛盾和纠纷,积极建立和完善案件转办协调机制,做好工作对接。(通讯员 田源 仝艳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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