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尾,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加,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诉前调解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10月13日,阿某来到岳普湖县法院立案大厅,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老板周某支付劳务费。法官在接到诉状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标的数额不大,决定特事特办,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
阿某诉称年初为老板周某承包的瓜地提供劳务,老板至今没给劳动报酬。周某却说因阿某在干活过程中不打招呼回和田了,自己只好另雇了一人打理瓜地,增加了额外费用,现正在计算损失,待算清后再予以结算劳务费。法官得知周某因赌气而不支付阿某劳务费。法官耐心的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周某进行劝解,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的说法讲理劝说,最终周某被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当即支付所欠阿某的劳务费。
阿某激动地说道:“谢谢法官,诉前调解真好,短短两个小时就让我拿到了劳动报酬,解决我的燃眉之急,法院‘亚克西’”。(通讯员 谢乐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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