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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成武县法院"四重点"强化商事审判工作

时间:2016-01-19 11:48:07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田源 杨晟斌
导读: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成武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四个重点”,强化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为县域经济发展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成武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四个重点”,强化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为县域经济发展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审判职能,重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成武法院认真贯彻国家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增强商事审判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切实提高商事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严格公正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重点化解金融风险

  成武法院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时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合法性和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原则。对涉及金融类的纠纷,一方面严格依法办案,要求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充分考虑到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新问题,在依法的前提下,努力化解争议。二是严格审查合同效力的原则。从合同签订的真实意思出发,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经济损失的同时,切实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与发展原则。在审理中,成武法院积极走访有关金融监管部门,通过协调、商议,及时反馈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共同构筑防范金融风险的防火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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