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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七星关区检察院探索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

时间:2016-02-19 10:03:05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吴万相 金召武
导读:为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受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补偿,引导人们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林业局共同制定《七星关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并于日前成功引导一起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人与林业局签订生态损失补偿协议。

  为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受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补偿,引导人们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与该区法院、林业局共同制定《七星关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并于日前成功引导一起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人与林业局签订生态损失补偿协议。

  2013年以来,李某、赵某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七星关区八寨镇占用林地22.5亩用于采石打砂。被七星关区检察院与区林业局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发现后,由七星关区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李某、赵某认为除林地手续外,其他手续均齐全,不应该以案件来处理。经七星关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释法说理,讲解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后,李某、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并主动向林业部门申请植树70亩,以弥补自己的过错。

  由于李某未找到合适的植树场所,便主动与七星关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协商,根据《七星关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机制》的规定,按照贵州省通行标准,以每亩350元的费用折价缴纳给七星关区林业局用于“补植复绿”基地内,由林业局代为补植。

  日前,七星关区检察院已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建议。 (通讯员 吴万相 金召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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