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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四举措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

时间:2016-02-23 15:27:5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百合提亚
导读: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公信力,确保办案效果,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审执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法院公信力,确保办案效果,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审执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实现案结事了。

  审执兼顾。加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注重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确保判决、调解内容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案件的实际履行效果,凡是能够当即履行的,力求当即履行,防止当事人假借诉讼迟延履行。

  提示引导。对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确保争议财物、诉讼标的可控性,为自动履行提供保障。引导当事人设置履行保证条款和违约惩罚性条款,加大当事人违约履行经济成本。

  回访督促。突出判后回访,由承办法官对当事人的自动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适时提醒,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实行具有执行内容案件执前督促机制,由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进行全面评判,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

  威慑警示。通过采取执行曝光、执行强制措施等,加大对不履行义务当事人的惩戒力度,震慑拖延观望的当事人。利用司法查控系统,有效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促其自动履行。(通讯员 百合提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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