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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与司法警察大队签订责任状

时间:2016-03-16 10:14:5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薛来提·吉尼拜克
导读:为全面加强司法警务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大队警员对开展司法警务工作、安保工作的责任,近日,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与司法警察大队签订了责任状。

  为全面加强司法警务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大队警员对开展司法警务工作、安保工作的责任,近日,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与司法警察大队签订了责任状。

  按照该院“一岗双责”的要求,警队领导要把队伍建设、司法警务和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全面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年终由大队领导书面述职,再结合绩效考评一并进行检查考评,评定结果与绩效考评结果对应衔接,与领导干部、法警的奖惩挂钩。凡发生重大以上警务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即一票否决,取消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进资格;在年内发生安全保卫责任的,对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给部门年终绩效考评降等次、不评等级;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或刑事责任。

  警务保障工作,为法院自身安全各项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确保责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讯员 薛来提·吉尼拜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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